國際合作局關于征集我院與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公室2017年度合作研究項目與雙邊學術研討會的通知
院屬各單位:
根據(jù)我院與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公室簽署的諒解備忘錄,雙方將每年共同支持3個合作研究項目和2個雙邊學術研討會。現(xiàn)征集2017年度合作研究項目和學術研討會。
一、合作研究項目
1.征集領域:納米技術、腦認知科學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
2.項目年限:不超過3年,于2017年1月啟動,2019年12月底前結束;
3.資助方式及標準:派遣方承擔國際旅費和保險,接待方承擔當?shù)芈眯?、住宿、科研等費用;中方對每個合作研究項目的資助額度不超過45萬元,分三年向項目承擔單位撥款。
二、學術研討會
1.征集領域:納米技術、腦認知科學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
2.項目年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間執(zhí)行,一周以內;
3.資助方式及標準:派遣方承擔國際旅費和保險,接待方承擔當?shù)芈眯?、住宿和會務費用(如會議在伊朗召開,由伊方提供會務資助;如會議在中國召開,由我院提供會務資助);中方對每個會議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向會議舉辦單位撥款。
三、申報要求
1.申報截止時間:2016年5月31日下午16:00。
2.材料要求: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嚴格審核申請材料,并在申報截止前將申請表(附件1和附件2,紙質版)報送國際合作局;電子版申請材料發(fā)至國際合作局亞非處聯(lián)系人郵箱,文件標題按“CAS-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合作研究項目_研究所名稱_申請人姓名”及“CAS-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雙邊研討會_研究所名稱_申請人姓名”格式命名;附件3-6只需電子版,與電子版申請材料一同發(fā)至國際合作局亞非處聯(lián)系人郵箱;
3.每個單位申報合作項目和會議的總數(shù)不超過2項;
4.中方申請人必須有明確的伊方合作伙伴和機構。中方申請人向我院遞交申請的同時,伊方合作伙伴必須同時向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公室遞交申請,中方或伊方單方遞交的申請不予受理。
四、項目評審和立項
1.雙方將對項目申請分別進行評審,并根據(jù)雙方的評審結果協(xié)商確定資助項目和會議;
2.資助項目和會議將于2016年7月份確定,雙方各自通知獲得資助的項目和會議承擔單位;
3.我院將向獲得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發(fā)立項通知。
五、聯(lián)系人
1.國際合作局亞非處:劉寧 張世專
咨詢電話:010-68597526
電子郵件: nliu@cashq.ac.cn szzhang@cashq.a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52號 100864
2.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咨詢電話
Mr. Amir Zakery
Coordinator in Technology Exchange Office, Iranian Vice President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ddress: No. 20, Ladan St., North Sheikh Bahaei St., Mollasadra Ave., Tehran,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Tel: +98-21-83530 Ext: 2179
Fax: +98-21-8861 5510
Email: a.zakeri@isti.ir
附件1. 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
附件2. 雙邊研討會申請表
附件3.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中文)
附件4.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英文)
附件5.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雙邊研討會匯總表(中文)
附件6.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雙邊研討會匯總表(英文)
國際合作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