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我院與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公室2019年度合作研究項目與雙邊學術研討會的通知
院屬各單位:
根據(jù)我院與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公室簽署的諒解備忘錄,雙方2019年將共同支持3-6個合作研究項目和3個雙邊學術研討會?,F(xiàn)面向全院征集。
一、合作研究項目
1. 征集領域:納米技術、腦認知科學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先進材料、水科學和醫(yī)學工程。
2. 項目年限:不超過3年,于2019年1月啟動,2021年12月底前結束;
3. 資助方式及標準:中方對每個合作研究項目的資助額度不超過75萬元,分三年向項目承擔單位撥款。派遣方承擔國際旅費和保險,接待方承擔當?shù)芈眯?、住宿和科研等費用;
二、學術研討會
1. 征集領域:納米技術、腦認知科學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先進材料、水科學和醫(yī)學工程。
2. 項目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間執(zhí)行,一周以內(nèi);
3. 資助方式及標準:派遣方承擔國際旅費和保險,接待方承擔當?shù)芈眯?、住宿和會務費用(如會議在伊朗召開,由伊方提供會務資助;如會議在中國召開,由我院提供會務資助);中方對每個會議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向會議舉辦單位撥款。
三、申報要求
1. 申報截止時間:2018年5月31日下午16:00。
2. 材料要求: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嚴格審核申請材料,并在申報截止前將申請表(附件1和附件2,紙質版)報送國際合作局;電子版申請材料發(fā)至國際合作局亞非處聯(lián)系人郵箱,文件標題按“CAS-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合作研究項目_研究所名稱_申請人姓名”及“CAS-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雙邊研討會_研究所名稱_申請人姓名”格式命名;附件3-6只需電子版,與電子版申請材料一同發(fā)至國際合作局亞非處聯(lián)系人郵箱;
3. 每個單位申報合作項目和會議的總數(shù)不超過2項;
4. 中方申請人必須有明確的伊方合作伙伴和機構。中方申請人向我院遞交申請的同時,伊方合作伙伴必須同時向伊朗國家科學基金會遞交申請,中方或伊方單方遞交的申請不予受理。
5.已獲本基金支持尚在執(zhí)行中的聯(lián)合項目/雙邊研討會負責人不得作為負責人參與本次征集。
四、項目評審和立項
1. 雙方將對項目申請分別進行評審,并根據(jù)雙方的評審結果協(xié)商確定資助項目和會議;
2. 資助項目和會議將于2016年9月份確定,雙方各自通知獲得資助的項目和會議承擔單位;
3. 我院將向獲得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發(fā)立項通知。
五、聯(lián)系人
1. 國際合作局亞非處:梁歡 劉寧
咨詢電話:010-68597526
電子郵件:lianghuan@cashq.ac.cn(接受申請郵件)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52號 100864
2. 伊朗國家科學基金會咨詢電話
Payam Parsizadeh
Iran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The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 +98 21 82161117
Fax: +98 21 88003981
Email: international@insf.org, payam.parsizadeh@gmail.com
附件:
1. 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
2. 雙邊研討會申請表
3.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中文)
4.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英文)
5.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雙邊研討會匯總表(中文)
6. CAS_伊朗科技副總統(tǒng)辦雙邊研討會匯總表(英文)
國際合作局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