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聯(lián)合征集我院與泰國科技發(fā)展署2020年度合作項目的通知
院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我院與泰國科技發(fā)展署(NSTDA)簽署的合作協(xié)議,自2020年起,雙方每年擬共同擇優(yōu)支持2~3個合作研究項目。根據(jù)院國際伙伴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雙方合作的協(xié)議,現(xiàn)聯(lián)合公開征集2020年度CAS-NSTDA合作項目。
一、合作領域和資助方式
1. 合作領域:
(1)微生物技術(含生物多樣性和農(nóng)業(yè)生物技術);
(2)材料科學;
(3)信息技術。
2. 資助周期:項目資助周期為3年,自2020年1月1日啟動,2022年12月31日結束;
3. 資助標準:我院對每個合作項目提供的資助總額不超過60萬元,分三年撥款,每年20萬元;
4.資助經(jīng)費使用原則:資助經(jīng)費限用于雙方團隊之間科研合作交流所直接產(chǎn)生的費用。原則上,由派遣方承擔其國際旅費和保險,接待方承擔當?shù)芈眯?、住宿和相關科研費用;
二、項目申報要求
1. 申報時間: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截止;
2. 每個單位申報合作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項;
3. 中方申請人須有明確的泰方合作伙伴和機構,中方申請人限中國科學院下屬的科研院所或高校,泰方合作伙伴機構限泰國科技發(fā)展署(NSTDA)下屬的科研機構。中方申請人向我院遞交申請的同時,泰方合作伙伴須同時向NSTDA遞交申請,中方或泰方單方遞交的申請不予受理。
4. 材料要求: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嚴格審核申請材料,并在申報截止前將申請表(附件1,紙質(zhì)版)一式兩份報送國際合作局;電子版申請材料發(fā)至國際合作局亞非合作處聯(lián)系人郵箱,文件標題按“CAS-NSTDA合作研究項目_研究所名稱_申請人姓名”;附件2、附件3只需電子版,與電子版申請材料一同發(fā)至國際合作局亞非處聯(lián)系人郵箱。
5. 正在執(zhí)行我院其他國際合作伙伴計劃項目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未結題的,不能申請2020年度合作項目;
6. 申報項目如涉及人或動物相關的研究課題,必須符合國際科學界特別是中泰兩國科學界相關科技倫理和道德要求。
三、項目評審和管理
1. 雙方將對聯(lián)合申請項目分別組織獨立的同行專家評審,并根據(jù)雙方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召開聯(lián)委會共同商定擬資助項目,報院領導審批后立項。
2. 資助項目將于2019年11月確定,由雙方各自通知獲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 我院將向獲資助的單位發(fā)立項通知。
3. 獲資助項目單位每年須提交一份合作進展報告,并在項目結題2個月內(nèi)提交結題報告。進展報告和結題報告蓋研究所章后以紙件形式交換至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亞非處,注明:“CAS-NSTDA項目XX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未按時提交報告的單位,將取消今后該項目申請資格。
4. 雙方合作共同發(fā)表的論文須在顯著位置注明“Sponsored by CAS-NSTDA Joint Research Program(NO. xxxxxx) ”
四、聯(lián)系人
1. 國際合作局亞非合作處:陳海濤、高佩
咨詢電話:010-68597524
電子郵件: htchen@cashq.ac.cn;gaopei@cashq.ac.cn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52號 100864
2. 泰國科技發(fā)展署國際合作辦公室:
Ms. Natnicha Phintuyothin
Tel: +66 2 117 6941
E-mail: Natnicha.phi@nstda.or.th
Mr. Nathawat Jaruchoktaweechai
Tel: +66 2 117 6938
F-mail: Nathawat.jaruchoktaweechai@nstda.or.th
附件:1. 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
2. CAS_NSTDA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中文)
3. CAS_NSTDA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