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局關于征集我院與泰國科技發(fā)展署2024年度合作項目的通知
院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院與泰國科技發(fā)展署(NSTDA)簽署的合作協(xié)議,雙方每年擬共同擇優(yōu)支持不超過3個合作研究項目。根據院國際伙伴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雙方合作協(xié)議,現聯(lián)合公開征集2024年度CAS-NSTDA合作項目。
一、合作領域和資助方式
1.資助領域:本年度CAS-NSTDA合作項目將重點支持農業(yè)技術與清潔能源兩個領域,且注重于應用研究、技術示范和技術轉移轉化的合作研究項目。
2.資助周期:項目資助周期為3年,自2024年1月1日啟動,2026年12月31日結束。
3.資助標準:我院對每個合作項目(中方承擔者)提供的資助總額不超過60萬元,分三年撥款,每年20萬元。
4.資助經費使用原則:資助經費限用于雙方團隊之間科研合作交流所直接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派遣方承擔其國際旅費和保險,接待方承擔當地旅行、住宿和相關科研費用。
二、項目申報要求
1.申報時間: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截止。
2.申報渠道:中方申請人應填寫可行性論證報告書,由主申請人登陸新一代ARP系統(tǒng)國際合作模塊,點擊“國際伙伴計劃-可行性報告-新建”模塊后按要求填寫?!绊椖款悇e”欄中應選擇“中國科學院-泰國科技發(fā)展署合作研究項目”;項目實施時間自2024年1月1日啟動,2026年12月31日結束;并在附件中提交與可行性報告內容一致的申請書英文版(附件1)以及項目匯總表(附件2、附件3)。
3.申報數量:每個單位申報合作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項。
4.中方申請人須有明確的泰方合作伙伴和機構,中方申請人限中國科學院下屬的科研院所或高校,泰方合作伙伴機構限泰國科技發(fā)展署(NSTDA)下屬的科研中心。中方申請人向我院遞交申請的同時,泰方合作伙伴須同時向NSTDA遞交申請,中方或泰方單方遞交的申請不予受理。
5.正在執(zhí)行我院其他國際合作伙伴計劃項目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結題的,不能申請該合作項目。
三、項目評審和管理
1.雙方將對聯(lián)合申請項目分別組織獨立的同行專家評審,并根據雙方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召開聯(lián)委會共同商定擬資助項目,報院領導審批后立項。
2.資助項目將于2023年底前確定,由雙方各自通知獲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
3.獲資助項目單位每年須提交一份合作進展報告,并在項目結題2個月內提交結題報告。進展報告和結題報告蓋研究所章后通過ARP系統(tǒng)提交至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注明:“CAS-NSTDA項目XX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未按時提交結題報告的單位,將取消今后該項目申請資格。
4.雙方合作共同發(fā)表的論文須在顯著位置注明“Sponsored by CAS-NSTDA Joint Research Program(NO. xxxxxx)”。
四、聯(lián)系人
國際合作局亞非合作處:趙芳芳
電話:010-68597524 郵件:ffzhao@cashq.ac.cn
在系統(tǒng)申報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請與ARP中心聯(lián)系。
趙璐茜 電話:010-58812125
附件:
1.CAS-NSTDA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英文)
2. CAS-NSTDA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中文)
3. CAS-NSTDA合作研究項目匯總表(英文)